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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起重设备检查,你知道多少?

  • 发布日期:2022-12-25
  • 来源:

2022年10月11日,盐城滨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停靠在滨海港大件码头的“浙**”轮实施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轮主甲板的起重设备的起重臂架或相应结构上没有检验单位的钢印标记。查该轮证书时,船长未能提供起重设备检验簿,船检机构只在该轮船舶检验证书的临时检验记事栏中对该起重设备作了“工作负荷小于1吨,吊货杆与水平仰角40°”的描述。

 

处理措施

根据《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1篇1章3.1和2章2.6要求,该轮须经船检机构检验后取得起重设备检验簿,并在起重臂架或相应结构上标有检验单位的钢印标记。

因该轮临时到滨海港避风,通过与船东和船长沟通,执法人员最终要求该轮返回船籍港舟山进行缺陷纠正,同时禁止船上人员在未取得起重设备证书前操作该设备。

船舶起重设备法定证书配备的情况及一般要求

 

1.根据《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1篇1章3.1规定:

3.1.1(1)国际航行应配备: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证书;起重机与起货设备检验簿;双杆检验与试验证书;钢索检验与试验证书;起重设备活动零部件检验与试验证书。

3.1.1(2)非国际航行船舶应配备: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证书簿。

2.根据《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1篇2章1.1规定:

1.1.1中国籍船舶与海上设施的起重设备,均应申请法定检验。

1.1.5起重设备和活动零件在首次使用前,以及在使用中更换或修理影响其强度的部件,应进行验证试验和全面检查。

1.1.6当起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现重大缺陷,更换或修理影响其结构强度和部件时,船长或船东应及时报告,以便能及时对起重设备进行检验。

1.1.9签发起重设备证书应进行下列检验:

(1)初次检验(2)年度检验(3)换证检验

2章2.6规定:

2.6.1活动零部件上的钢印标记

(2)钢印标记的内容应包括:安全工作负荷kN;试验日期;活动零部件的编号;试验单位标记。

(3)小尺寸的活动零部件,在无足够位置打印上述标记时,试验日期和编号可以不打印。

2.6.2起重设备上的钢印标记

(1)起重设备经初次检验和试验完成后,应在吊货杆、起重机臂架或相应的结构件根部附近打上钢印标记。

(2)营运中的起重设备经改建或变更安全工作负荷,在试验和检验完成后,应在上述位置打上新的标记。

(3)钢印标记的内容应包括:安全工作负荷kN;试验日期;试验时吊货杆与水平所成的仰角,或起重机臂架的臂幅;检验单位的钢印标记。

安全检查中起重设备的检查要点及常见缺陷

检查要点

检查起重设备是否按时进行检验。
检查起重设备的负荷指示器和限位开关是否有效,作业时应不超过起重设备安全负荷。
检查起重设备的磨损和锈蚀程度:金属结构和固定零部件有无显著变形或裂纹;钢丝有无过度磨损或者严重锈蚀;制动器衬垫和传动齿轮有无显著磨损及裂纹。
检查起货机/克令吊回转装置、轴承是否完好。
检查起货机/克令吊液压系统管路状况是否完好,有无漏渗油。
常见缺陷

起重设备没有按时检验。
未配备船舶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簿。
船舶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簿过期或失效。
起重量超过额定安全负荷。
起重设备、钢丝、活动部件等实质性损坏。
起货机/克令吊液压系统漏油。
船用起重设备使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在船用起重设备操作前,要注意船舶的横倾和纵倾,普通的横倾不能超过5°,纵倾不能超过2°,工作风速不能超过20m/s,相应风压不能超过250pa。

2. 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要明确操控和应急处置方式,同时不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台或起重机工作范围附近,以防发生意外。

3. 使用前要确认好油箱和油温正常,检查环境温度是否在起重设备的工作范围内。确保起重机的钢丝绳状况良好,绞车滑轮能正常工作。

4. 起重设备使用结束后,要锁紧吊臂和挂钩,检查泵和马达等位置,确保起重机使用时没有漏油。

5. 定期做好钢丝绳和吊钩的检查,定期更换液压油,保证关键部位润滑,每年对吊车进行年检。 

多少吨的起重设备是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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